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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09年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09年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政督[2009]2号)


各市、州、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现将《2009年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二OO九年二月七日

  2009年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要点

  2009年湖北教育督导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宣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完善教育督导工作体系。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督政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义务教育均衡督导的体系和方法,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深刻总结改革开放30年湖北教育督导事业的成绩与经验,广泛学习宣传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认真修订《湖北教育督导规定》,推进教育督导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二、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试点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以点带面,分步推进,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完善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建设。进一步依法督促落实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职责,健全完善我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总结各地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经验,对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配合教育部做好教育工作示范县认定工作。

  四、抓好普通中小学督导评估工作。研究完善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进一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开展部分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和复评工作;加大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调研力度;探索建立督学责任区,开展随访督导,加强对学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五、探索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配合做好部分县(市、区)的质量监测工作,提高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研究制定我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工作体系和保障措施,探索建立我省义务教育监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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