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衢政办发〔2009〕41号)
为进一步扩大城乡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促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7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内涵、对象和工作目标
成人“双证制”教育是一种把文化科学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有机结合的成人教育培训形式。我市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以本市籍成年居民为主要对象,以农村劳动力为工作重点,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成人初中或成人职业高中毕业证书为目标,通过建立成年居民“学分银行”,鼓励和吸引广大成年居民参加多样化的教育培训,努力使成年居民在掌握一技之长、基本适应就业创业技能需要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文化水平和学历层次,实现教育培训对象“学历、技能”双提升。
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不适用于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初中应届毕业生。为鼓励应届初中生参加职业高中教育,全面提高素质,初中毕业生应在毕业3年后方可参加“双证制”文化课培训。
新型农民技能等级培训是实施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各地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新型农民技能等级培训的通知》(衢委办〔2006〕72号)要求,继续扎实做好预备劳动力和青年农民的技能等级培训工作。
全市各地都应积极组织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争取全市每年有5000名以上的城乡成年居民通过“双证制”教育培训,提高一个学历层次。
二、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内容
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包括技能培训与文化课学习、文化考核、学分管理、学历认定等基本内容:
(一)技能培训与文化课学习。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由技能培训和文化课学习两部分组成。技能培训包括各地正在开展的新型农民技能等级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返乡农民工培训、城镇就业和再就业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以及其他各类社会培训。文化课学习包括语文、数学、科学、公民道德与法律基础4门必修课程,采用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