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衢州市区2009年度工业用地供地计划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9〕42号)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制订的《衢州市区2009年度工业用地供地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衢州市区2009年度工业用地供地计划
(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经委 二○○九年五月五日)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加快项目推进的要求,现就衢州市区2009年度工业用地供地计划及计划执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我市工业经济发展需要和历年工业用地供应情况,2009年市区工业用地供应总量为7950亩,其中市开发区3000亩(含衢江经济开发区、柯城东港工业园)、市高新园区2110亩、柯城工业功能区2170亩、衢江工业功能区670亩。
二、本计划作为工业用地项目公开出让方案审批的依据,各区域超出计划的工业用地项目另行报市政府批准。
三、本计划下达后,各区域应及时将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在公开媒体上公布。对列入计划的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可向所在区域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预申请。
四、列入本计划的工业项目用地必须按工业用地招拍挂规定公开出让。项目必须符合我市各产业集聚区产业规划,并经市或区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审查同意。项目用地严格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供地,认真执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按照《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修订)》的规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投资强度与容积率“双控”指标。
五、本计划为工业项目用地供应的指导性计划,根据工业经济发展、土地市场调控和供地政策变化等情况,市政府可酌情调整。本计划在本年度内安排使用有效,以工业用地出让方案批准时间为准。
附件:
衢州市区2009年度工业用地供地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