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二级市场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2009年8月3日 三价字[2009]156号)
三亚市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最高批发价格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9]1297号)核定省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每吨最高批发价格从4000元调整为4200元的规定,结合我市进货成本的实际情况,依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9]1126 号)和《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我省液化石油气各经销环节销售差价水平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9]1127号)规定,为保障市场供应,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经研究,现就我市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核定我市二级市场15公斤标准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批发价格为每瓶71元,零售市场15公斤标准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格为每瓶79元(不含送杂费)。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不得突破规定价格销售,违者按《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