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调研并报送2009年中小学校教师和资教生(特岗生)需求情况的通知
(鄂教师函[2009]1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研并报送2009年中小学校教师需求情况的通知》(教人厅函[2009]1号)要求,为及时了解掌握各地教师需求情况,做好中小学教师正常补充工作,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决定开展2009年教师需求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通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尽快调研本地区2009年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情况,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包括现状、问题和建议),同时填报《2009年中小学教师需求情况调查表》,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并形成数据分析报告。
2、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省直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人[2004]2号)精神,2009年继续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和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派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重点资助贫困地区农村乡镇学校。请通知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摸清乡镇学校所需教师的数量及学科,填报《2009年度“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资教生(特岗生)需求情况登记表》,加盖县市区政府公章,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