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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学籍学历数据管理的通知


  学生在校期间申请“本降专”者,可以申请修改注册信息。办理学历层次变更仅限录取后至毕业前,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不予受理。操作程序:1、学生向高校提交变更学历层次的申请。2、高校审核同意后作出同意该生从本科降为专科的决定。3、高校在教育部平台上提交学生变更学历层次的要求,并向省教育厅报送同意学生变更学历层次的决定,附学生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省教育厅审核。4、省教育厅对审核通过者在教育部平台上确认生效。

  在校生转学信息变更按以下程序处理:1、学生在校期间申请转学,参照《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暂行规定》办理。2、省教育厅确认后,转出、转入高校应及时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办理转学学生学籍异动手续。3、省教育厅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上确认;如属跨省转学的,还需转出、转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4、省教育厅每年在寒假、暑假集中受理高校学籍管理部门报送的学生转学材料,其他时间以及学生个人报送的材料我厅不予受理。禁止高校之间利用“计划搭桥”搞所谓委托录取,凡属这种情况录取的学生,我厅一律不办理转学确认手续。

  五、扎实做好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是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规范高校办学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维护高等教育的声誉,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各高校要切实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自觉维护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严肃性。要从教育部当年下发的录取数据库和在校生数据库中,筛选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数据,生成毕业生数据库。要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的审核,逐项把关,确保上报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图像信息准确完整,不错报、不漏报、不弄虚作假。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厅报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光盘,同时以学校名义报送学历电子注册报告,如实反映报告本校年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基本情况,并对有关情况逐项作出说明。毕业生数据经教育厅审核合格后,学校方可按照规定打印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内容填写。教育部规定,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秋季毕业生的毕业日期为7月1日,春季毕业日期为1月31日。成人高等教育的学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一般不得提前毕业,确有特殊情况的,按教育部教学[2007]6号文件规定,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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