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中小学后勤保障与管理工作先进县市的决定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中小学后勤保障与管理工作先进县市的决定
(鄂教财[2009]4号)


各市、州、林区教育局,有关县市:

  近年来,我省各级教育部门在中小学后勤保障与管理工作中,坚持以生为本,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师生生活,服务学生健康成长,服务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的工作宗旨。一手抓学校后勤设施建设与配套,努力改善学生学习生活条件;一手抓规范管理、精细服务,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学生在校“环境好、学习好、生活好、品德好和身体好”的“五好”要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弘扬成绩,激励先进,进一步推进全省学校后勤保障与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根据鄂教财[2006]25、26号文件精神,经市州推荐、省教育厅综合评定,决定授予郧西县等10个县市为全省中小学后勤保障管理工作先进县市(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为推进我省义务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作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附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