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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行第二届湖北省农村小学生英语口语竞赛的通知

  五、竞赛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
  1.参赛学生奖项
  按年级组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评奖比例如下:
  一等奖:获奖人数占各年级参赛总人数的20%;
  二等奖:获奖人数占各年级参赛总人数的30%;
  三等奖:获奖人数占各年级参赛总人数的40%。
  2.指导教师奖项
  按年级组别设置指导教师一等奖、指导教师二等奖、指导教师三等奖。
  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均可获得与选手同等次的奖项。(每个参赛选手限报指导教师1名,每位教师限指导参赛学生2名)。
  (二)集体奖
  设置“最佳组织奖”若干个。评奖主要指标如下:

指   标

排   序

权 重

各参赛单位参赛选手成绩

按成绩数据排序

0.5

各参赛单位组织工作情况(如初赛、复赛组织情况;参赛资料报送情况等)

按组织绩效排序

0.3

各参赛单位学生安全管理情况

按安全绩效排序

0.1

各单位报送选手信息情况

按报送截止日期计算

0.1


  (三)证书和奖牌:为获奖选手、指导教师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为获奖单位颁发奖牌。
  六、决赛经费
  参赛选手和市(州)领队的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其它费用自理。
  七、决赛名额:参加现场决赛的选手拟定136人,各市州领队1名,合计152人。具体分配如下:

市州

数量

市州

数量

市州

数量

黄石:

6

襄樊:

12

荆州:

12

宜昌:

12

十堰:

12

孝感:

12

荆门:

12

鄂州:

6

黄冈:

12

咸宁:

12

恩施:

12

仙桃:

4

潜江:

4

天门:

4

随州:

6

神农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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