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后勤设施的意见
(鄂教财[2009]2号)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近几年来,国家及我省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相继实施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等项目工程,部分农村学校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学校后勤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但目前仍有一些农村寄宿制中小学的后勤设施不能满足寄宿学生学习生活的需要,特别是学生吃、喝、住、洗、如厕、卫生等后勤设施的改善和建设与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目标不相适应。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努力为学生创造一个平安、健康、文明、和谐、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保证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不断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进我省农村教育的均衡发展,现就进一步完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后勤设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后勤设施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完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后勤设施的总体要求是:巩固和扩大前几年改善办学条件的成果,以充实和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设施为重点,以构建全省中小学校后勤设施持续改善的长效机制为抓手,坚持分类指导,科学配置教育资源,逐步建立设施齐全、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的农村学校后勤设施保障新体系。着力解决好农村学校进餐难、住宿难、喝水难、如厕难、洗澡难等关系学生健康成长的“五难”问题,满足寄宿学生最基本的学习生活需求,努力缩小教育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我省完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后勤设施的目标和任务是:结合教育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认真作好规划,确定建设标准,落实配套资金,分年度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学校后勤基本设施建设要同我省正在实施的“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工程结合起来。通过3-4年的努力,使全省农村寄宿制中小学校后勤设施基本达到“十有八配套”。“十有”即:有符合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要求的食堂;有与就餐学生规模相配套的餐厅;有与寄宿学生规模相适应的宿舍和床铺;有符合饮用标准的水源和供水设施;有水冲式卫生厕所及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有洗漱间和洗澡堂;有晒衣晒被场地及停车棚;有围墙、值班室和消防防盗设施;有为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提供方便的消费服务网点;有改善寄宿制学生生活的蔬菜副食生产供应基地。“八配套”即:食堂与餐厅配套;餐厅与餐桌凳及消毒设备配套;宿舍与床铺、管理间及洗漱间配套;锅炉房与洗澡堂热水供应配套;厕所与沼气池和污水净化处理配套;洗衣间与晾晒场地配套;学生劳动实践与蔬菜副食生产供应基地建设配套;校园道路硬化与绿化美化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