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通信管理局、省物价局关于同意中国联通海南省分公司国际彩信资费标准备案的通知
(2009年9月9日 琼通信联[2009]197号)
中国联通海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际彩信业务资费备案的报告》(海南联通市场字[2009]492号)收悉。经研究,现同意给予备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拨打方式
用户使用具有彩信收发功能的终端设备,通过我公司与国内及国外移动运营商网络传送包括文字、图像、声音和数据等多媒体信息。发送彩信时号码格式:“00+国家或地区代码+对方手机号码”进行发送。
二、计费方式
按条计费,每条彩信最大容量限制为100K;发送方付费,接收方免费;境外游状态时加收漫游流量费。
三、资费标准
标准资费价格(元/条)
| 彩信资费 |
至中国境内运营商客户 | 至境外运营商客户 |
境内发送 | 0.90 | 1.50 |
境外漫游发送 | 漫游地流量费+0.90 | 漫游地流量费+1.50 |
境内接收 | 免费 |
境外漫游接收 | 漫游地流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