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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延时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延时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2009年9月9日 琼价审批[2009]8号)
机关幼儿园:
报来《关于申请设立晚托班的函》(省幼字[2009]0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你园设立晚托班开展延时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
延时服务收费标准
晚托班:星期一至星期五18:00-21:00每人每小时5元。
二、
收费原则: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家长自主选择,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三、
服务内容
提供晚间洗澡、晚餐(不含生活费),组织晚间学习、游戏活动等。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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