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延时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延时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2009年9月9日 琼价审批[2009]8号)


机关幼儿园:
  报来《关于申请设立晚托班的函》(省幼字[2009]0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你园设立晚托班开展延时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延时服务收费标准
  晚托班:星期一至星期五18:00-21:00每人每小时5元。
  二、收费原则: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家长自主选择,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三、服务内容
  提供晚间洗澡、晚餐(不含生活费),组织晚间学习、游戏活动等。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