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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度访谈是专家采集信息的主要方法,针对学校薄弱环节中的核心问题,与访谈对象作启发式的交谈,以达到开阔思路、探究成因及解决问题的目的。深度访谈的对象可以是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学生,也可以是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不同学校发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侧重点不同,深度访谈的重点也应不同,专家可视学校的具体情况拟定访谈提纲,明确访谈要点和访谈目的。
  5.听教师说课
  说课教师以学校推荐和专家选择相结合的方式来确定;说课类型主要为专业核心课和技能训练课,每次说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听完说课后,专家要进行简要评价。
  6.专业剖析
  剖析专业由专家组参考学校建议确定,一般为两个特色或重点专业。除听取专业负责人汇报(不超过20分钟)外,主要采用深度访谈的形式采集信息,还可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查阅有关资料等途径,以增加考察的深度和可信度。
  (七)评估结论形成
  1.专家在现场工作的基础上,依据“关键评估要素”的合格说明,根据分工对“关键评估要素”作出简单评价和是否合格的初步意见,并向专家组报告;
  2.专家组在相互交流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每个“关键评估要素”是否合格进行表决。若某个“关键评估要素”合格票数超过半数,则该“关键评估要素”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学校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同时满足关键评估要素“合格”≥17、核心要素≥8为“通过”,否则为“暂缓通过”。
  (八)评估意见反馈
  在考察评估工作结束前,专家组集体讨论形成对学校的考察评估意见,并在考察评估情况通报会上由专家组组长向学校领导及主管部门宣读。
  考察评估意见主要包括:
  1.考察评估工作概况:主要采用的考察方式和主要工作过程。
  2.对学校评估工作的总体印象:简要描述学校的发展状况,着重反映学校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对评估的态度、评建结合的情况和成果。
  3.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成绩:要肯定学校改革和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指出学校办学的主要亮点和特色。评价力求简洁、准确,具有很强的激励作用和针对性、导向性。
  4.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要准确抓住影响学校建设、发展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改进建议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并对学校的整改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5.对学校主管部门的建议:就发现的影响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九)评估工作报告
  专家组在学校现场考察评估结束后一周内向省教育厅提交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考察评估工作概况;
  2.对学校评估工作的总体印象;
  3.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成绩;
  4.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对学校主管部门的建议;
  6.对学校评估结论建议。
  (十)材料报送
  现场考察评估结束后,专家组应及时整理资料,并在一周内将下列材料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秘书处移交。
  1.考察评估反馈意见;
  2.专家组评估日程安排表(附表1);
  3.专家个人工作安排表(附表2);
  4.教师说课记录表(附表3);
  5.专家访谈记录表(附表4);
  6.专家预审表(附表5);
  7.专家评审表(附表6);
  8.表决结果汇总表(附表7);
  9.学校自评报告;
  10.学院汇报材料。

  附表1:
  专家组评估日程安排表(仅供参考)

时间

活动内容

参加人员

主持人

报到日

中午

专家报到

 

专家组秘书

下午

专家组预备会议

专家组全体人员

专家组组长

院(校)评建情况汇报

院(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组全体人员

专家组组长

实地观察

专家组全体人员

院(校)领导

晚上

查阅资料

  

第一天

上午

专家组分组工作

   

下午

专家分组工作

  

晚上

专家组会议

专家组全体人员

专家组组长

第二天

上午

专家分组工作

    

下午

专家分组工作

  

1.剖析专业

2.深度访谈

3.查阅资料

4.其他

   

晚上

专家组会议

专家组全体人员

专家组组长

上午

与院(校)主要领导交流

院(校)主要领导、专家组正、副组长

专家组组长

评估情况通报会

主管部门领导,院(校)中层以上干部,专家组全体人员

专家组副组长

中午

专家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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