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第八届黄鹤美育节的通知

  三、组织领导
  1、湖北省第八届黄鹤美育节由省教育厅主办,黄石市和襄樊市教育局分别承办。其中,音乐、美术优秀课评选组织工作委托襄樊市教育局承办,文艺节目和美术作品评选与展示等组织工作委托黄石市教育局承办。
  2、为了保证本届美育节有关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厅成立了“湖北省第八届黄鹤美育节组委会”(见附件二),统一领导本届黄鹤美育节的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优秀课部、艺术作品部。
  四、参加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学(初中、高中)、小学、幼儿园的在籍学生(幼儿),音乐、美术教师和艺术教育管理及教研人员。
  其中,中学和小学分设甲组、乙组。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学生;中学乙组为职业高中、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含艺术专业学生);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五、活动内容
  1、本届美育节以评选“三优一论文”为主要内容,即评选优秀音乐和美术课、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以及优秀艺术教育论文。
  2、为了突出黄鹤美育节“面向全体学生”的指导思想,本届活动除保留原有项目外,还在文艺节目中,增加了校园集体舞的评选。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09]1号)要求,在合唱项目中,推荐了76首歌曲作为指定曲目,供各地在开展“祖国万岁”歌咏活动中参考。
  六、活动时间安排
  本届美育节将于6月上旬在襄樊市举办音乐和美术优秀课评选,10月上旬在黄石市举办文艺节目和美术作品评选与展示。整个活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09年9月上旬):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及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本校美育节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学校、县(市、区)、市(州)三级评选活动。
  其中,于6月上旬提前在襄樊市举办本届美育节音乐、美术优秀课评选。
  第二阶段(2009年10月上旬):总结本届美育节各项工作。同时,在黄石市举办本届美育节优秀文艺节目和美术作品评选与展示。
  第三阶段(2009年11月-2010年2月):选送部分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及优秀艺术教育论文参加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音乐和美术优秀课将参加2010年教育部举办的全国中小学有关教学评优活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