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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学校切实做好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学校切实做好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鄂教体艺函[2009]6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林区教育局、卫生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学校:

  近一段时期,国外发生的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已成为全球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工作,提出了要保持高度警惕,强化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监控防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的要求。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学校切实做好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教电[2009]20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贯彻落实教育部对2009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二次预警,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各地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充分认识做好防控工作对维护社会和学校稳定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要以对广发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切实做好学校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地教育、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及时了解疫情发展情况及防控要求,认真落实人感染猪流感等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教电[2009]208号)印发的《人感染猪流感预防知识》,通过校园网络、墙报宣传栏、卫生知识讲座、健康教育课等形式,迅速组织开展人感染猪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掌握防控基本知识和防护措施,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加大对家长的宣传力度,告知家长发现孩子出现流感样症状,应立即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

  三、各级各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卫函[2009]209号),继续加大对学校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的工作,广泛开展以清除校园垃圾、消灭蚊蝇孳生地、管好饮食饮水、搞好教学和生活场所卫生、消除卫生死角、培养儿童卫生习惯为主要内容的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和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阻断传染疾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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