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申报2009年度国家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鄂教高[2009]10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65号)精神,现就我省高校推荐申报2009年度国家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大举措。各高校要在总结近年来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质量工程”建设规划,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和本通知的要求,高质量完成今年国家级“质量工程”各项目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二、积极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项目《申报指南》已在网上公布。请各高校登陆教育部(网址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11/
info1240276553334711.htm)或“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址http://www.zlgc.org/Detail.aspx?Id=1216)网站浏览下载。各项目推荐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填报要求按《申报指南》执行,其中,需经我厅推荐申报的项目按本通知的要求执行,高校直接向教育部或向教指委申报的项目按教育部的文件要求执行。
三、各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第四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申报,省属高校已根据《关于启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64号)要求向我厅上报了第一类特色专业点的年度建设规划,我厅将根据各高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和评估验收的情况,于6月10日前确定推荐申报2009年度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点,并通知相关学校填报《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请有关高校将《任务书》(一式四份)连同《高等学校第四批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于6月20日前报送我厅高教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hbgjcww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