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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第六届湖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第六届湖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的通知
(鄂教高[2009]1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我厅决定于2009年组织开展第六届湖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省各普通高校非英语专业的本专科学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第六届湖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负责大赛组织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教处,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同时设立评委会,负责复赛和决赛阶段的评审工作,请参赛高校各推荐一名评委。

  三、比赛程序

  1、学校初赛: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初赛,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初赛的具体组织形式由各校自行确定。

  2、分组复赛:复赛分七组进行,一、二、三、四组为本科院校组,五、六、七组为高职高专院校组(复赛分组情况和推荐名额见附件2)。

  3、全省决赛。在复赛的基础上,各组按分配名额推荐选手参加全省决赛,决赛分本、专科组进行。

  四、比赛形式

  比赛采取命题演讲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复赛每位选手参赛时间为5分钟,其中抽签命题演讲3分钟,回答评委1-2个问题2分钟;决赛采取比赛选手一对一抽签命题演讲和互相提问的方式进行,抽签命题演讲3分钟,回答问题2分钟。抽签命题形式为单词、情景描述、图片描述、名人名言、谚语等,为大学生所熟悉的内容,包括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就业、创业,大学生的时代精神、创新精神,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恋爱观,大学生心理健康等,所提问题须与演讲内容相关。

  五、时间安排

  学校初赛于6月30日前完成,7月10日前各校将推荐参加复赛选手名单和评委名单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复赛于10月下旬在各参赛场地进行,决赛于11月10日-11日进行(地点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由省教育厅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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