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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09“走进艺术”——湖北高校普及高雅艺术专场音乐会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09“走进艺术”--湖北高校普及高雅艺术专场音乐会的通知
(鄂教体艺函[2009]10号)


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09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09]4号)要求,我厅决定在部分高校举办2009“走进艺术”--湖北高校普及高雅艺术专场音乐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按照教育部的总体安排,分别组织有关艺术团体和机构到有关高校举办普及高雅艺术专场音乐会。

  1、武汉音乐学院·东方交响乐团和东方中乐团举办交响音乐会和《李岚清中国近现代音乐笔谈》作品音乐会;

  2、湖北爱乐乐团举办专场音乐会;

  3、湖北地方戏曲高校传播中心组织有关湖北地方艺术团体举办戏剧综合专场音乐会。

  二、活动时间

  2009“走进艺术”--湖北高校普及高雅艺术12场音乐会将于5月下旬到11月下旬在有关高校分别举办,每所高校演出一场。具体时间由有关高校与有关艺术团体和机构商定。

  三、经费来源

  武汉音乐学院·东方交响乐团、东方中乐团、湖北爱乐乐团和湖北地方戏曲高校传播中心的演出费用由教育部和我厅共同负担。演出所需的灯光、音响费用由有关高校自行解决。

  四、其它事宜

  1、请在舞台上方悬挂:2009“走进艺术”--湖北高校普及高雅艺术专场音乐会(横幅),横幅下方落款为演出所在学校名称。

  2、请为艺术团体的演职人员提供演出当天下午的盒饭。同时,提供演出期间的饮水。

  请你们尽快与有关艺术团体和机构联系,以便协调有关演出事宜。具体联系方式为:武汉音乐学院(联系人:袁斌,电话:027-88068375、13387640555);湖北爱乐乐团(联系人:李行健,电话:62628635);湖北地方戏曲高校传播中心(联系人:周丽玲,电话:13657219789)。

  附件:2009“走进艺术”--湖北高校普及高雅艺术演出场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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