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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近期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近期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教综治[2009]4号)


各市、州、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地保护了广大师生的安全,维护了学校的稳定。但是由于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仍存在不少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隐患,学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当前正值甲型H1N1流感疫情全球蔓延、高考招生、高校毕业生离校、学生返乡的关键时期,今年又是政治敏感节点较多的年份,安全稳定工作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持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加大对学校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教育部省教育厅发放到各地的安全教育图书、安全知识挂图、安全教育光盘和教育部门户网站基础教育一司栏目免费下载的安全教育资源,在广大师生中普及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通过学校的广播、校刊校报、墙报、挂横幅、警示牌、校会、班会和团队活动等方式不断向广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救自卫、防事故的能力,不断提高安全防范的基本素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丰富教育内容。

  二、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当前,湖北已出现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实行包保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特别是高考和中考等学生家长聚集时的防控工作预案。全面实施晨检和午检,并建立《晨检和午检工作日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三、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联动的安全制度。在当前夏季来临、暴雨洪水多发、学生放假返校时期,要重点围绕预防溺水事故、交通事故,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联动的安全制度。各地各学校在教育学生上下学途中不要下江(河)池塘游泳、戏水、玩耍的同时,要进一步与社区、村委会、家长密切联系,了解学生上下学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江(河)、池塘边设警示性标识。大力推行学生放学路队制,通过聘请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等方式,严防学生上下学时发生溺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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