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费用
培训费用采取教育厅资助、培训基地与学员所在学校分担的办法。每位学员交费450元(含食宿费、教材费、资料费及实践教学经费)。
五、有关要求
1、我省实行辅导员持证上岗制度。每年新聘的辅导员必须参加湖北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组织的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
2、举办全省高校辅导员岗位培训班是我厅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按照“政治强、素质高、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加强各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各高校要认真做好新上岗辅导员的岗位培训规划,并且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3、参加培训的学员一律在辅导员培训基地脱产学习,集中住宿。各高校无重大特殊情况,不得要学员请假;学员学习合格将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学习情况记入学习档案并反馈给各高校学工部门。
4、各高校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分批派送本校2009年度新聘任辅导员到培训基地接受培训。各高校务必将第九、十期报名登记表(附件1,可于中国地质大学学工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于6月26日前发邮件至湖北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邮箱:fdypx08@126.com;第十一、十二期报名登记表(附件2)务必于7月12日前发邮件至湖北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邮箱:fdypx08@126.com。各期学员在150人以内,请各高校按时(或提前)提交报名表;名单不可更改,如不能参加视作放弃该培训名额,不接收补报。
5、请相关部门将辅导员岗位培训班学员入学须知(附件3)复印后分发参训学员,作为学员报到凭证。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培训基地联系人:万 颖,027-67883192
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谭庆华,027-87328009
电子邮箱:fdypx08@126.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中国地质大学学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430074
附件:1、湖北省高校辅导员岗位培训班第九、十期报名表 (略)
2、湖北省高校辅导员岗前培训班第十一、十二期报名表(略)
3、辅导员岗位培训班学员入学须知(略)
二OO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