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医药卫生大类:护理、医学技术专业方向。
14.艺术设计传媒大类:艺术设计专业方向。
15.制造大类:机械设计制造、自动化、汽车专业方向。
16.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测绘专业方向。
17. 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和研究人员。
三、推荐名额
1.各院校可根据本通知要求,在符合条件的学校相关人员中推荐专家候选人;
2.各高等职业院校可同时向我厅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行业)、部门专家候选人1-2人。
四、请各院校认真填写《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于2009年6月19日前,将推荐表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至湖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丁铱,联系电话:027-87328007,邮箱:gjc@e21.edu.cn,邮编430071。
湖北省教育厅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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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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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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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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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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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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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学历
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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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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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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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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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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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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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信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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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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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教学、科研或行业(部门)工作经历和成果以及在教育教学评估方面的研究与实践经验(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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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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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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