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资助计划项目的通知
(鄂教科[2009]5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管理试行办法》,现将申报与评选2010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其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工程化研究、新产品开发、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前沿研究等。
2、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或省级重点学科为依托,具备比较好的工作条件。
3、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的优秀中青年专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2)近3年曾主持过省级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
(3)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治学严谨。
4、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对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5、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6、创新团队所在学校能够配套所要求的资助经费。
7、现任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的团队不得申报。
8、原则上省教育厅财政预算单位申报的创新团队可申请资助经费,非预算单位申报的创新团队资助经费由学校自筹。
二、评选办法
2010年创新团队的评选实行“总量控制,坚持条件,优化结构,择优支持”的原则。
1、学校申报。普通本科高校每校限报一个创新团队。
2、专家评审。专家对创新团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依据条件及控制总量评出创新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