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教综治[2009]6号)
各市、州、县(区)、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各中小学校:
近日,我省连续发生多起涉及中小学生的安全事故,造成多名中小学生死亡。这些意外事故的发生,给死亡学生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
当前,暑假将至,又是高温多雨季节,为有效预防因溺水、雷电、山洪、泥石流等引发的安全事故,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中小学生的安全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而且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学生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主动帮助学校解决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做到学生到哪里,安全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尤其是暑假,要做到让学生“放假不放管”。
二、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学校与家长、社区(村组)联系制度,共同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普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是防溺水、雷电、山洪、泥石流等教育。要通过班(队)会、黑板报、专题报告等形式,结合典型事例,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让学生掌握必备的防范知识和逃生技能。针对当前学生溺水事故频发的实际,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救方法。
学校要通过《告家长书》、《家校联系书》、家访、家长会、学校社区(村组)联席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社区(村组)的沟通和联系,取得家长和学生所在社区(村组)的支持和配合,增强家长和社区(村组)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和社区(村组)在中小学生上下学路上、节假日期间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和管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