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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

  2.课程设置说明
  (1)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全部开设。
  (2)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四个学习领域各科目的选修Ⅰ分为选修ⅠA、选修ⅠB、选修ⅠC。选修ⅠA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修习内容;选修ⅠB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选择修习内容,学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模块修习(数学选修ⅠB每个专题均为18学时,学生需在其中选择两个专题修习);选修ⅠC的模块是学校视条件开设的选修内容,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主选择修习。
  在选修ⅠA的模块修习中,修习文、理方向学生按各科目要求选择模块,艺术、体育特长学生在修满必修学分后,可按自身的发展方向选修相关科目的模块。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完成必修学分所需修习的模块,以及物理、化学、信息技术修满必修学分所需修习的模块,由学生在全省指定的范围内选择。
  学生在八个学习领域各科目的选修中,至少要获得22学分。
  (3)学生必须修习选修Ⅱ课程,至少获得6学分。
  二、课程管理
  (一)学制与学时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每学年分为两学期,每学期分为两学段,每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必修和选修Ⅰ课程的每个模块的教学时间通常为36学时。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研究性学习应保证270学时;社会实践共3周;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选修Ⅱ课程按照模块开发,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也可以设计为36学时(2学分)。
  各学科周课时安排建议如下:

  表3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周课时安排建议

学期

课时

科目

高一上

高一下

高二上

高二下

高三上

高三下

语  文

4

4

4

4

学校在保证八个学习领域开课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周课时。

英  语

4

4

4

4

数  学

4

4

4

4

政  治

2

2

2

2

历  史

2

2

2

4

 

地  理

2

2

2

2

1

1

物  理

2

2

1

1

4

4

化  学

2

2

1

1

3

3

生  物

2

2

1

1

2

2

信 息 技 术

2

2

 

 

通 用 技 术

 

 

2

2

音  乐

2

1

 

 

美  术

 

 

1

2

体育与健康

2

2

2

2

2

1

综合实践

活 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3

3

3

3

3

 

社 会 实 践

每学年一周

社 区 服 务

三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周课时合计

33

32

文29

理34

文32

理33

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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