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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


  表1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学习领域

科 目

必修

学分

选修Ⅰ学分

选修Ⅱ学分

选修ⅠA

选修ⅠB

选修ⅠC

语言与文学

语 文

10

学生在全省指定的模块中修习。

学生在全省指定的模块中选择修习。

学生在学校视条件开设的模块中选择修习。

学校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模块,供学生选择修习。

外 语

10

数 学

数 学

10

人文与社会

思想

政治

8

历 史

6

地 理

6

科 学

物 理

6

化 学

6

生 物

6

技 术

信 息 技 术

4

通 用 技 术

4

艺 术

音 乐

3

美 术

3

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11

综合实践

活 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15

社 区 服 务

2

社 会 实 践

6

毕业学分要求

116

2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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