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的整体计划,定期举办“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开展“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时,要加强统筹协调,科学部署,合理安排时间和活动项目。要督促所辖中小学校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列入教育教学整体计划,保证每周有时间开展艺术教育活动。农村地区中小学校要利用湖北教育网台《空中音乐课堂》教学平台,积极开展合唱和集体舞互动教学活动。同时,要以每年的劳动节、儿童节和国庆节等节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每2年、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举办综合性的美育节(艺术节)或“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开展“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提供展示交流的机会,使“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形成制度,落到实处。我厅将从今年开始每年举办一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
四、要切实加强“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有敬业精神、有较强业务能力的骨干教师队伍。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所在地高等学校,培训当地音乐舞蹈教师,重点开展合唱和集体舞培训工作。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争取当地群众艺术馆和文艺团体的支持,指导当地中小学音乐舞蹈教师开展合唱和集体舞教学工作。同时,要利用教师业务进修和举办学生艺术教育活动等机会,组织音乐和舞蹈教师参加有关艺术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指导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聘请当地文化艺术界有关专家担任“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的辅导教师,通过辅导课外活动、指导艺术实践等方式,帮助和指导学校开展“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提高艺术教育活动的水平和质量。
五、要加强与校外艺术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校外教育机构在组织、辅导学生艺术活动方面的资源优势和育人功能。
在开展“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时,要坚持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在开齐、开好音乐课和举办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同时,要发挥校外教育机构高水平音乐舞蹈教师的作用,带动当地学校合唱和集体舞教学质量的提高,让每一个中小学生在校期间能够掌握合唱和集体舞表演技能,以获得参与合唱和集体舞的审美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