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实重点专项规划。
“十二五”专项规划是《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十二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项规划要立足本市实际,充分体现本领域的特点,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布局合理,项目支撑、保障措施到位,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使之真正成为能够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主要依据。按照务实、精简、有效的原则,市政府将根据发展实际需要安排若干项重点专项规划。
三、《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安排
整个《规划》编制工作时间跨度2年多(2009-2011年初),分前期研究和规划总体思路形成、《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征求意见和论证送审等三个阶段展开。
(一)前期研究和规划总体思路形成阶段(2009年6月-2009年12月)。建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机构,编发工作方案,形成总体思路研究初稿;根据部门申报“十二五”专项计划提出衢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及目录,由市政府审定,确定重点专项规划;完成相关前期调研课题,着手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完成总体思路和重点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大纲,完成前期研究成果汇编和考核评比奖励工作。
(二)《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阶段(2010年1月-2010年9月)。拟定《纲要》框架大纲,完成《纲要》(征求意见稿)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
(三)征求意见和论证送审阶段(2010年10月-2011年初)。征求各县(市、区)、部门、社会各界和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纲要》(送审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修改完善后形成《纲要》(草案);完成《规划》编制工作考核评比奖励。
四、《规划》编制工作的保障措施
《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群众团体和各企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承担和配合相关工作,确保整个《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展开和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市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衢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县(市、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规划编制组织机构,将机构建立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照市《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安排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