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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做实重点专项规划。

  “十二五”专项规划是《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十二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项规划要立足本市实际,充分体现本领域的特点,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布局合理,项目支撑、保障措施到位,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使之真正成为能够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主要依据。按照务实、精简、有效的原则,市政府将根据发展实际需要安排若干项重点专项规划。

  三、《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安排

  整个《规划》编制工作时间跨度2年多(2009-2011年初),分前期研究和规划总体思路形成、《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征求意见和论证送审等三个阶段展开。

  (一)前期研究和规划总体思路形成阶段(2009年6月-2009年12月)。建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机构,编发工作方案,形成总体思路研究初稿;根据部门申报“十二五”专项计划提出衢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及目录,由市政府审定,确定重点专项规划;完成相关前期调研课题,着手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完成总体思路和重点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大纲,完成前期研究成果汇编和考核评比奖励工作。

  (二)《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阶段(2010年1月-2010年9月)。拟定《纲要》框架大纲,完成《纲要》(征求意见稿)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

  (三)征求意见和论证送审阶段(2010年10月-2011年初)。征求各县(市、区)、部门、社会各界和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纲要》(送审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修改完善后形成《纲要》(草案);完成《规划》编制工作考核评比奖励。

  四、《规划》编制工作的保障措施

  《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群众团体和各企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承担和配合相关工作,确保整个《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展开和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市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衢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县(市、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规划编制组织机构,将机构建立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照市《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安排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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