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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发改委、经委、环保局、质量技监局、消防支队。

  17.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制订和完善有利于加快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财政扶持政策,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引导和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整结构、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以危险化学品领域共性、关键性安全技术为重点,加大对安全生产科技活动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有关企业研发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和化工安全生产技术。科技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科研项目等,要予以优先立项,优先支持。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指导有关企业开展风险评估,提高风险控制管理水平;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HAZOP),提高化工生产装置潜在风险辨识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发改委、经委、财政局、质量技监局等部门。

  18.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易燃易爆剧毒气体生产企业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要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制,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压力容器及附件、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应急器材准备等情况。加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体系建设,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网络。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公安局、环保局、质量技监局。

  19.推进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专业化。积极推广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推进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专库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制度。

  责任单位:市贸粮局、发改委、安全生产监管局、工商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环保局、国土局、综合执法局、高新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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