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加大工业污染整治力度。2009年要继续深化“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巩固已“摘帽”的沈家化工园区、常山化工园区环境整治成果,完成2个省级开发区的整治任务,其它省级开发区整治按计划推进。深入推进化工、钢铁、造纸、水泥、制革等重点污染行业环境整治,加强对氮磷重点排放企业和其他国、省和市控重点污染源的排污监管,促进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各地要对重点排污行业和企业进行排查,公布一批限期治理名单,并按期完成。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排污单位无证或超标、超总量排污。确保全市水环境功能区和衢江出境水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
23.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优化乡镇工业功能区的功能布局,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管理,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矛盾纠纷问题。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2009年完成列入省治理计划的生猪存栏200头以上、牛2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排泄物综合治理,提升90个已整治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新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农户4.52万户,新增卫生厕所5.8万户。
24.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继续加大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旅游和生活污染整治力度,全面消除工业污染源。推进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加密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完善应急防范预案。确保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2009年要新创建2个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使全市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比例达到95%以上。积极开展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试点工作,研究制定长效管理办法,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八、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25.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协调发挥好政治、组织优势和司法手段的作用,建立健全政府、司法、金融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经济金融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建立行业龙头企业资金链安全监测保障机制,认真做好经济、金融领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排查工作,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政策、法律、教育等手段,妥善解决因经济发展困难引发的矛盾问题。加大金融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非法金融活动和金融犯罪行为,确保金融安全。认真处理好企业兼并、重组、破产纠纷,积极做好职工安置、工资发放、债权债务处理等工作,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依法妥善处理企业劳资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社会风险。抓好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规范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积极抓好要素资源配置的规划和建设,健全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制度,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