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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北京高校伙食和学生公寓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3.北京高校先进学生公寓中心
  (1)学生对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反映良好。
  (2)近两年内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未发生安全及责任事故。
  (3)近两年内在全市高校学生公寓春秋季卫生安全检查中成绩优秀。
  (4)积极争创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具有一个或以上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
  (5)在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富有特色。
  4.北京高校先进学生公寓
  (1)通过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估验收。
  (2)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宗旨,楼内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制度、团结互助、分工协作、严格管理,师生反映良好。
  (3)近两年内未发生安全及责任事故。
  (4)近两年内在全市高校学生公寓春秋季卫生安全检查中成绩优秀。
  (5)学生自律组织积极参与本栋学生公寓管理,协助公寓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二)北京高校伙食工作和学生公寓工作先进个人
  1.道德品质良好,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勤于理论和业务学习,廉洁奉公。
  2.模范履行工作职责,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工作勤奋,爱岗敬业,热爱师生,服务意识强,勇于开拓创新,业绩突出。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有突出业绩,受到师生的认可。
  3.在高校伙食或公寓管理服务部门工作两年以上,所在岗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撰写过1至2篇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论文或文字稿件。工作人员需具备较强的独立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推荐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推荐办法
  1.各校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本校推荐工作。先进集体一般每校不超过2个。伙食工作先进个人按照在校生1万人以上学校每校3名、5千至1万人学校每校2名,其余学校每校1名产生。学生公寓工作先进个人按照在校生1万人以上学校每校2名、其余学校每校1名产生。
  2.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市教委和市高校后勤研究会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研究确定。
  (二)推荐材料及上报时间要求
  1.学校推荐先进饮食中心和先进学生公寓中心应填写《北京高校先进饮食中心(先进学生公寓中心)推荐和审批表》一式2份;报送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文字材料一式1份。
  2.学校推荐先进食堂和先进学生公寓应填写《北京高校先进食堂(公寓)推荐和审批表》一式2份;报送12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文字材料一式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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