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徐州市建筑业企业进一步
做好网上上报统计报表的通知
(徐建发〔2009〕51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管局,睢宁县建设局,市属建筑业企业:
为认真贯彻徐州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上级关于按时上报报表的要求,及时掌握全市建筑业运行情况,应对金融危机,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针对我市建筑业企业上报统计报表下滑的趋势,现将我市进一步做好网上上报统计报表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报表管理制度。各企业要认真学习省局2009年建筑业企业定期报表制度,企业无该制度的,应尽快到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领取。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从一季度开始,逢月报月报,逢季报季报,逢年报年报;劳务分包企业,只报季报和年报。
二、上报时限。统计报表笼统分为生产和财务两块。为更好地落实省、市政府的指示,结合我市工作特点,每个企业必须在月底前上报月度和季度的生产报表,不得过月,次月3日前上报月度和季度的财务报表,节假日顺延。需要审计的年度报表,企业早做申请,保证按时上报。
三、定岗定位。每个企业,不论资质高低,不论序列如何,都要安排一名同志具体负责统计(统管生产、财务报表)工作,实行定岗定位,制定适合本企业的统计报表管理制度。我局将对市属每个企业的经理和负责统计人员名单造册,对更换统计人员的,企业要及时更新网上“统计人员”信息,并于更换的当天到建设局备案及学习统计方法。企业经理对统计工作负总责。我局将不定期地检查企业岗位责任制情况。
四、奖惩措施。今后我局将从重对不按期上报报表企业的处罚力度,对当年缺、漏报一次的企业给予通报,对当年缺、漏报二次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对当年缺、漏报三次以上的企业列为不良信用企业并待网上报表补齐后方可给予资质年审、升级、增项、评优等。对按时上报的企业推荐省、市主管部门给予表彰。
五、月度快报。我市一级企业必须将报表在当月22日前上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网站,未上报的企业按上述奖惩措施奖励和处罚。
二○○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