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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健康促进学校验收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健康促进学校验收工作的通知
(京教体美[2009]41号)


各区县教委、卫生局、红十字会:
  根据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京教体美〔2007〕9号),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领导小组拟于2009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健康促进学校验收工作。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同时兼顾当前学校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任务,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对健康促进学校的验收方式进行适当调整。现将具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按要求做好准备。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2009年度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验收方案

  一、验收目的
  全面了解本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的现状,为各区县健康促进学校提供交流平台,并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二、验收时间
  2009年12月
  三、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采用区县集中汇报与学校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上报工作总结
  各区县全面总结近年来开展健康促进学校的工作情况,并于11月20日前报市健康促进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区县集中汇报
  召开2009年度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验收工作会议,各区县对2008年至2009年健康促进学校工作进行总结汇报,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分。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时间:2009年12月3日至12月4日
  2.会议地点:北苑宾馆(朝阳区安外北苑5号院)
  3.参加人员:各区县健康促进学校领导小组主要成员,5人/区县,包括区教委、区卫生局、区红会、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及区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各1人。
  4.汇报流程:区县健康促进学校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进行20分钟现场汇报,专家组提问后给予评分。各区县汇报顺序按现场抽签决定。
  5.汇报内容:依据《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区县考核标准》(2009年修订),以区县组织管理、政策及环境支持(包括经费)、对学校工作的日常指导与技术支持以及区县特色性工作为重点,总结2008年至2009年区县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情况。并请于11月30日前将电子版报市健康促进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韩梅;联系电话:64407352;e-mail:bjjc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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