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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认真落实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各项政策简化办事程序的意见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认真落实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
各项政策简化办事程序的意见
(徐建发〔2009〕56号)


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各项政策,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局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简化程序、缩短时限
  1、将发放施工许可证的法定办理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保证建设单位以最快的速度拿到施工许可证。
  2、对市重点工程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拆迁许可审批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如有听证申请,需增加7个工作日)。
  3、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10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
  4、住宅项目交付使用验收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
  5、对市重点工程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实施联合办公、现场办公等“一站式”、“一条龙”形式的集约化审批服务,加快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二、收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1、棚户区改造的安置定销房建设项目,免收国家规定以外的省、市政府设立的规费和政府性基金。事业单位服务性收费减半征收或一事一议。
  2、市重点工程由市财政投资的项目免收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3、市级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中实行绿卡制度的工业项目生产车间免收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4、市重点工程项目急需开工申请缓缴配套费的及时予以办理缓缴审定手续。市政府直接批准分期缴纳的建设项目,按批准的精神执行。
  5、市重点工程项目可分期缴纳配套费:办理发包方案备案手续时缴纳所报项目应缴配套费的三分之一;颁发施工许可证时缴纳所报项目应缴配套费的三分之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缴清。
  6、市重点工程项目确有困难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可分期缴纳。
  (1)工期在13个月以上,建设单位承诺分期缴纳时间、数额的项目。
  (2)施工许可前已缴纳三分之二,其余部分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单位为其出具担保书的项目。
  (3)建设单位承诺在颁发施工许可的当年度全额缴清配套费的项目。
  三、具体措施
  1、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管理运作、一个印章审批。
  2、咨询费、手续费、工本费一律全免。办理的过程推行“一站式办结”,涉及有关处室的提供“引导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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