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和关键环节,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自觉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树立风清气正的国土资源部门形象。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土地权益问题;要沉下身子深入基层,加强重大问题专题调研,提出解决重要问题的实招,使国土资源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完善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
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政治理论学习、调查研究、联系群众、民主决策、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对领导干部作风情况的动态监督、测评反馈和考核评价体系。今年,要重点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和引咎辞职制度,把不作为、乱作为和在土地矿产资源管理中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凡因工作失误、失察、失责的、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向上一级党组织写出检查。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延安精神教育。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充实教育内容,注重教育效果,运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违法违纪案例选编》,积极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要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具有国土资源特色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6)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土地矿权评估等项目的招标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