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市委办〔2009〕10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2008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经考核评定,全市各县(市、区)、市级机关部门信访工作全部达标,其中婺城区、金东区、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金华开发区,市纪委(监察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残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贸易粮食局、市行政执法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法制办、市供销社、市工商局、金华电业局、市工行、金华日报社、市广电总台等为优秀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
信访条例》,积极探索做好信访工作的有效措施和途径,努力把信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深入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实践活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