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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卫生信息网信息保障暂行规定》的通知


  (一)机关及各处(室、局)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办公地点,联系方式。

  (二)履职的国家法律、法规。

  (三)履职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

  (四)卫生部及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有关卫生工作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五)国家及省制定的卫生标准、工作规范。

  (六)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工作政策性文件。

  (七)省卫生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部门规章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八)全省卫生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公开和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卫生统计信息。

  (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及实施情况。

  (十一)卫生厅与省物价、财政等部门制订的卫生行政事业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十二)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三)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是否收费以及申请许可和审批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受理咨询地点、电话,逐步设立行政审批网上受理、办理。

  (十四)卫生厅印发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保健、扶贫等文件。

  (十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非涉及国家秘密部分)、预警信息及应对措施。

  (十六)公共卫生、食品等与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检查、产品抽检结果、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

  (十七)疾病、疫情预告,依法公开的疫情报告与分析,防病与保健公告。

  (十八)卫生工作重要会议情况,领导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反映重要卫生工作的动态信息。

  (十九)方便群众办事、查询、投诉、举报、监督等措施。

  (二十)职称评审,招考信息,各类医学考试、准入条件等事项。

  (二十一)卫生厅主要工作制度。

  四、不得在网站公开的信息

  (一)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政府信息除外。

  (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经过上级批准而未经批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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