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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国庆中秋节前建筑安全检查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国庆中秋节前建筑安全检查的通知
(徐建发〔2009〕115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县(市)、贾汪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
  国庆、中秋两大节日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国庆60周年和中秋佳节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国庆中秋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4日-9月20日)由各施工企业对本单位在建工地进行自查,并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市、各县(市)、贾汪区、徐州经济开发区主管部门同时组织检查,督促整改。
  第二阶段(9月21日-9月25日)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9月25日至30日)市、各县(市)、贾汪区、徐州经济开发区主管部门对检查督查情况回头看,重点整改落实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1、各建筑施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包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三类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脚手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审批及施工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类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和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落实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三、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市各级建设(筑)主管部门要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合作,要层层落实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一是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二是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岗前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三是要加强安全生产督查,随时掌握辖区内安全生产状态,查找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国庆中秋期间及今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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