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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三书两报告”制度。
  牵头单位:市纪委
  参与单位: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机关各有关部门
  (五)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和示范点创建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探索开展廉政文化“进工程”,深化廉政文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纪委
  参与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农办、市妇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国资委、市建设局、市广电总台、市级新闻单位
  (六)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牵头单位:市纪委
  参与单位: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地税)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外侨办、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七)深入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述职述廉和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探索开展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询问质询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
  (八)深化行政监察工作,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参与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法制办
  (九)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乡镇机关权力运行,加强乡镇机关效能作风建设,规范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化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建设。
  牵头单位:市纪委
  参与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地税)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十)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参与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外经贸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法制办、金华银监分局
  (十一)加强基层行风建设。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继续治理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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