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09〕3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意见
(淄政办发〔2009〕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提升我市防震减灾能力,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9〕36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重要性
我市位于中国东部最大的地震带-郯庐地震带西侧,境内地质构造复杂,具备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构造背景,历史上多次遭受破坏性地震的影响。我市是全国、全省重要的化工城市,生产和储存着大量危险化学品,一旦遭受大震袭击,极易产生严重的次生灾害。
“专群结合”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方针,地震群测群防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经验和特色。地震群测群防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地震应急与救援、震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地震短期和临震预报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我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初步建成了拥有4个观测点的地震前兆观测网,每个观测点设水位、水温两个观测项目;在全市建设了31个水井和动物宏观观测点,有效弥补了专业地震监测台网的不足。但是,仍然存在着宏观观测点密度低、管理制度不健全、网点运行不规范、信息报送不畅通、人员经费缺少保障以及前兆观测点急需补充等问题。因此,各级、各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我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新时期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专群结合、社会参与、优势互补的原则,健全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体系,规范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规程,提高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管理体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拓展新时期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推动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