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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  员:
  陈志勇(市卫生局局长)

  潘国华(市编委办公室主任)

  王 瑜(市财政局副局长)

  邢福楠(市民政局调研员)

  李双林(市残联理事长)

  刘洪良(三亚地方税务局社保费征稽局局长)

  温孝廉(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文永道(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温孝廉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于光(人劳局科长)、黄槐卫(农合办主任)任副主任,办公室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处)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三、试点工作时间安排

  我市从2009年10月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2010年6月份进行检查验收。具体工作分为六个阶段:

  (一)方案制定阶段。2009年7月,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完成我市试点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呈市政府审议通过并报请省政府批准执行。

  (二)完善机构、制度阶段。2009年8-9月,成立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构,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办法。

  (三)工作动员阶段。2009年9月,召开全市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

  (四)发动实施阶段。2009年10月,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工作。2009年10-11月,开展参保缴费工作。

  (五)待遇支付阶段。2010年1月1日,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工作。

  (六)验收评估阶段。2010年6月份,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报省政府。

  四、试点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涉及人数众多,情况复杂,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周密部署,使这项惠民政策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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