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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地震局:参与校舍危房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指导校舍建设的选址和场址安全性评估,确定新建和加固改造校舍的抗震设防要求。发挥专业指导作用,提供地震灾害分布情况,提出安全性评估报告与建议。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在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的同时,协调保证工程建设用地。发挥专业指导作用,提供地质等灾害分布情况,提出安全性评估报告与建议。对环境保护、建设用地提供指导审批。

  市水务局:发挥专业指导作用,及时为工程或校舍所在地区提供最新水情、汛情相关信息及水灾等灾害分布情况,提出安全性评估报告与建议。

  市监察局:负责对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审计、安监等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贻误工作的地方及部门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市审计局:负责工程预决算审计,发挥审计部门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跟踪审计方面的监督作用,力求通过连续三年的跟踪审计,从总体上全面掌握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落实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切实推进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

  市安监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与工程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各镇区: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所属区域中小学校危房排查、核实、鉴定及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2009年9月下旬之前,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由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教育、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中小学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逐栋排查,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报告和加固设计方案,建立校舍安全信息档案。2008年5月以后已由专业鉴定机构排查并形成报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鉴定。

  (二)2009年12月31日前,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在排查鉴定的基础上,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科学编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组织专家对各乡镇中小学校、各市直学校项目建设场址周边地质、交通、环境等主要条件进行科学测评。建设项目的选址,应选在交通方便、环境适宜、地势较高、场地干燥、地质条件较好的平坦地段,必须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洪水沟口或泄洪区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且不宜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因选址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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