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关于三亚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09〕20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制定的《三亚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三亚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检查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根据《海南省商务厅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检查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商务〔2008〕394号)要求,为了推动我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提高市场档次,规范市场管理,确保广大居民消费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市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农贸市场达标检查工作是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市场改造质量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检查工作的领导,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决定成立由市商务局局长吴海钰任组长,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史晓辉为副组长的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检查的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成员由市商务局贸易科、市场科和市财政局企业管理科派人参加,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检查的日常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上报省商务厅。
(二)设立专家组
设立市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检查专家组(下称“专家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专家按照标准要求,对市场进行现场检查,并向领导小组提交检查报告。
专家组由商务、财政、国资、卫生、工商、质监、食品安全、物价、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人员组成,按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审查表》的项目与内容进行达标检查。
二、申请检查范围
(一)2007年11月1日前兴建的农贸市场;
(二)符合全省农贸市场总体设置规划要求,并列入改造计划;
(三)按照标准对市场实施全面建设改造,并通过自检达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