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鄂教助[2009]3号)
各市、州、县(市、区)、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确保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入学,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
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2009]15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及招生人数创下新高,今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各地、各高校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要充分认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在今年新生入学时,各公办和民办高校都要认真总结经验,组织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工作,确保考入普通高校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高度重视“绿色通道”组织领导工作
今年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尽快全面了解录取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重点掌握特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资助工作预案。在新生开学报到时,要加强对“绿色通道”的组织领导工作,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绿色通道”责任制,资助、学工、财务、教务、后勤、保卫等有关部门和各院(系)要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在报到现场设立醒目的“绿色通道”指示标志,明确专人负责“绿色通道”工作,规范程序,简化手续,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便捷入学,使“绿色通道”真正成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的“爱心通道”、“便捷通道”。各高校在“绿色通道”指示牌处要公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投诉电话(027-87328025)。
三、加大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真正困难的学生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高校要按照资助新体系的要求,加大经费投入,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对于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该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各高校重点做好汶川地震受灾学生后续资助工作,关注今年云南地震和南方洪涝灾区受灾学生学习和生活,将这些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别困难学生,要减免学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