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武汉城市圈教育督导协作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1.督学与督政相结合。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加大督学力度;同时,积极督促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不断提高区域内整体教育保障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民主。
  2.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等综合督导的同时,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
  3.督导评估与督导研究相结合。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在督导评估过程中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措施,为教育决策当好参谋。
  四、工作内容
  (一)构建督导评估新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作用,提高城市圈教育督导工作整体水平。
  积极构建城市圈教育督导工作机制,服务区域教育改革发展大局,促进区域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1.完善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教育职责,督促政府依法教育投入,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区域内整体教育水平,促进中等及以下教育均衡、协调、持续发展。
  2.优化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集合城市圈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成熟经验,对义务教育阶段每一所学校进行评估,构建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新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主题,贯穿于中等及以下教育。
  3.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服务教育中心工作,履行教育督导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致力于教育工作中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探讨、研究及解决,从而有效地配合教育行政管理,为各项工作的落实提供监督保障,同时努力实现教育督导工作的多元化。
  (二)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充分发挥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先行先试作用,推进城市圈教育督导工作专业化发展。
  1.探索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建立义务教育实施水平的监测制度,开发质量监测软件,广泛采集相关资料和数据,建立信息资料库、数据库,并实现一定范围内的信息资料共享,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服务。
  2.建立督导责任区制度。在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统一领导下,率先在城市圈建立督导责任区制度,突破行政区划。城市圈每个城市都要积极探索建立督导责任区。大胆开展制度的设计、实施,建立督导评估人才库,科学划分督导责任区,委任责任督学,明确权力、责任和义务。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武汉城市圈督学交叉督导。
  (三)整合区域教育督导力量,发挥城市圈教育督导资源优势,共建资源共享的工作交流平台。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