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核准第二批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医疗机构的通知
(冀卫医〔2009〕133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
根据
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卫医发[2007]222号)要求,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申请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河北省儿童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等2所医疗机构临床应用能力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经研究,同意河北省儿童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等2所医疗机构为全省第二批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准予河北省儿童医院开展先天性心脏病介入诊疗技术,唐山市人民医院开展冠心病介入、射频消融、起搏器治疗和先天性心脏病介入诊疗技术。
两所医院要严格按照《
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加强管理,完善设施,健全制度,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要及时向省卫生厅申请办理相应诊疗科目下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项目登记。同时,请两所医院认真填写《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和《心血管疾病介入医师基本信息》,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我厅医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