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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商业零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推行税控收款机的通知


  4.北京清华紫光天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崇文、丰台、石景山、门头沟、房山区域范围内的税控机具销售及售后服务。

  5.北京市中兴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西城、宣武、通州、怀柔、平谷区域范围内的税控机具销售及售后服务。

  分支机构由总机构统一购买税控机具,并由服务单位负责税控机具进行售后服务工作。

  (二)收费标准。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推行使用的税控收款机机具的价格和售后服务费用,实行统一定价。税控收款机由纳税人自行选购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税控机型;税控收款机机具售后服务费用由纳税人在按年支付或按次支付(上门维修或送修)方式中自行选择。第一年免收售后服务费用。

收费项目

收费价格

高档税控收款机

3700元/台

中档税控收款机

3100元/台

低档税控收款机

2400元/台

税控器

1300元/台

售后服务年费

200元/年、台

上门维修服务费

税控器50元/次、台;税控收款机80元/次、台

送修服务费

税控器20元/次、台;税控收款机50元/次、台


  四、纳税人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税收优惠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67号),对税控收款机的购置使用者给与适当税收优惠的政策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置所发生的增值税税额,允许其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对税控收款机购置费用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其按规定提取的折旧额可在企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购置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具体扣除方法市局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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