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河北省卫生厅党组关于印发《中共河北省卫生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把厅直系统党的工作作为党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工作议程。年中和年底听取厅直机关党委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厅直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性意见。审定处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4、注意发挥厅直系统党组织联系群众、协调各方的作用,经常通过基层党组织,了解厅直系统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了解对卫生厅重要决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支持厅直系统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听取厅直机关党委对厅直系统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支持并积极参加厅直系统党的活动,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厅党组和厅直机关党委的决议,做好党的工作。

  6、做好厅直系统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二)厅直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中央、省委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围绕全省卫生部门中心任务和厅党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抓好党建工作与卫生工作的有机融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建活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协助厅领导完成卫生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坚持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按时足额向省直工委上缴党费,搞好对留存党费的使用和管理,并将有关情况定期公示。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按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坚决同腐败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

  4、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厅直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及时了解和反映群众意见,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益,关心党员和群众生活,帮助党员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5、组织所属党委(总支、支部)制定发展党员的年度工作计划,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组织厅直系统入党培养对象参加省直党校的短期培训,建立健全厅直系统发展党员工作台帐,做好厅直系统党委(总支、支部)入党培养对象的考查和审批工作;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