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紧紧抓住解放思想这个“总阀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工作目标
(一)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组织基础巩固。
(二)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有较强的执行力,能够做到“用力做事、用情做事、用心做事”,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三)工作得到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厅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影响我省卫生系统的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四)人民群众满意。厅直系统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无群众投诉且群众满意率高,和谐机关(单位)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责任分工
厅党组作为省委设在省卫生厅的党的领导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对厅直系统党建工作负总责;厅直机关党委领导卫生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承担直接责任;厅机关党支部及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所在处室、单位的党建工作,承担具体责任。
五、责任内容
(一)厅党组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指导厅直机关党委研究制定厅直系统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加强厅直系统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等问题,注意解决厅直机关党委实际工作中的困难。选好配强厅直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指导厅直机关党委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本着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