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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卫生厅党组关于印发《中共河北省卫生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河北省卫生厅党组关于印发《中共河北省卫生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冀卫党〔2009〕10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党组,厅直机关党委,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支部:

  《中共河北省卫生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将责任细化、量化、硬化,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厅直系统党建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为推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和做好各项工作发挥保障与促进作用。

二OO九年九月十六日

中共河北省卫生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2009年9月16日)

  为贯彻落实省直工委《关于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厅直系统党的建设,增强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厅直系统贯彻落实,现结合卫生厅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进一步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厅直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保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促进我省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厅直系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实现党的中心任务,站位全局、着眼全局、服务全局,把厅直系统党建工作融入到推进全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党的工作优势,促进卫生改革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卫生行业和党员队伍实际出发,找准厅直系统党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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