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金政发〔2009〕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我市农业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现就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明确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积极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不断完善农业标准化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农业主导产业标准研制和科研成果转化力度,逐步建成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相配套,产品、生产、农业机械、检验检测方法等标准相衔接,产品门类齐全的农业标准体系,为农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提供有效监控的支撑平台。2009年-2010年力争全市有20项农业地方标准得到重新确认或修订。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校与检测机构加入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积极参与农业标准制定工作。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出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严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和联盟标准,减少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带来的损失。
(二)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建设。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区域布局,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创建与农产品品质提升工程、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建设、旅游观光农业开发有机结合,建设一批辐射作用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2009年-2010年力争全市新增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20个。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长效管理机制,将农技推广与标准推广有机结合,逐步推广农产品生产记录、索票索证、产地标识、包装标识、认证标志等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程可追溯。
(三)加快农产品检测网络建设。按照科学布局、合理分工、资源共享、体现特色的原则,整合资源,逐步形成以市级检测中心为龙头,县级检测中心为骨干,基地、市场、企业速测点为基础的农产品检测网络。全面推行农产品安全例行检测、初级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和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产品年度监督检测不少于一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