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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五)施工现场:1.按照《建筑安全检查标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检查危险较大分部分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和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安全检查开展和整改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施工临时用电、现场防火、起重机械、脚手架、基坑技护、土方开挖、高大模板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状况等。2.依据相关规范和标准检查工程施工质量。重点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存在未经设计单位许可擅自更改设计情况;质量保证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实体施工质量是否符合验收标准和有关规范要求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加强领导,要成立相应的检查组,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落实安排,明确检查重点和工作职责,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

  (二)深入扎实,确保实效。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好本次大检查工作。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检查方案开展检查,认真细致,确保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加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检查,及时总结。各地、各单位在检查结束后,要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罚,起到警示作用,防止类似问题多次重复出现;要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和落实有针对性的下一步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我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附件:1.我省9月份以来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略)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质量督查方案

  3.建筑工程质量检查表(略)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2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四季度
建筑工程质量督查方案

  为做好我省建筑工程质量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周宏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第一小组组长:周世玲(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工管理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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